潭政办〔2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6 号)及《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电(2017)170 号〕,经研究,现将市级下达我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任务分解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8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31.5 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见附件);2019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功能区的复核、建档立卡和上图入库等工作;2021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各乡镇(街道)要适时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于 2019 年 3 月底前上报区农业、国土、发改等部门。区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于 2019 年 6 月底前将验收结果报送市农业局、发改委、国土局等部门。
二、科学划定区域。水稻生产功能区应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水稻生产功能区。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有效的协调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抓好工作落实。逐级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责机制,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附件:南平市新会员白菜网送体验金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南平市新会员白菜网送体验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附件
南平市新会员白菜网送体验金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 |
乡镇、街道 |
划定任务(万亩) |
潭城 |
1.32 |
童游 |
1.12 |
将口 |
2.69 |
崇雒 |
1.59 |
徐市 |
2.81 |
莒口 |
3.78 |
麻沙 |
5.09 |
书坊 |
1.47 |
黄坑 |
1.67 |
水吉 |
3.29 |
回龙 |
1.77 |
漳墩 |
3.05 |
小湖 |
1.85 |
合计 |
31.5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南平市新会员白菜网送体验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